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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将赔双倍房价款
时间:2007-08-27 09:10
“一房卖两家”是二手房市场交易中的常见问题,然而,从7月份开始,如果再有这种脚踩两只船的做法,不论是中介机构还是个人,都将会受到经济制裁,除返还全部已付款、支付约定利息外,还要按已付房款的一倍进行赔偿。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出台了本市首部专门用作二手房交易的统一合同文本《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宣布从7月1日起在全市房地产行业推行使用。
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存量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就是消费者常说的二手房。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居民购房需求的不断增大,本市二手房的交易量逐年增长。去年全市存量房成交量为78120套,同比增长约10%。
由于存量房交易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当前交易中由中介公司或买卖双方个人制定的合同文本很不规范,极易引发纠纷。
今后,市民买卖二手房签订合同时将有一个公正、公平的适用模板。此外,首部《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由北京市工商局和市建委共同制定,分为“自行成交版”和“经纪成交版”两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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