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7月22日专电(记者 李丹)长沙市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无房家庭,今年购买普通商品房每户将获得补贴8万元。《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21日正式实施,长沙经济适用房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
近几年,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一直以实物分配为主。截至2007年底,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123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3.79亿元,销售14.94万套。然而,长沙住房保障压力仍然很大。据初步统计,长沙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还有11138户无房户,经济适用住房积压待购户约3.15万户。为了节约财政开支,同时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要求,长沙市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政府运作改为市场运作。
据了解,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仍为经济适用房,购房者拥有有限产权。通过审核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领取的住房补贴凭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未购买住房则补贴凭证作废,需要重新申请审批。住房保障补贴不发放现金,由住房保障部门与开发商凭证结算支付。
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长沙市力争两年到三年内全面解决经济适用住房历史积压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新增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逐年运用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以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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